2)第114章 林子初,你这邪淫小人!_这个三国很核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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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名士荀爽之女,而荀谌的父亲荀绲,与荀爽乃是亲兄弟。

  他们兄弟有八人,并称荀氏八龙,可谓是当今清议界的一流偶像团体。

  年后,荀采随母亲回娘家探亲,这一住就是将近两个月。时间久了,荀采有些想家,其舅父便安排了些家仆送她回家。

  谁曾想返程路上,居然遭遇了盗匪。幸有家仆拼死相护,荀采的马车才能逃出重围,于是就有了昨日林朝看到的那一幕。

  还有一个家仆侥幸逃出生天,便回去将事情禀报了荀采的舅父。听闻外甥女遭遇不测,荀采的舅父当时就急了,急忙带人赶了过来,正巧遇到了荀谌。

  听完后,林朝微微点了点头。

  这经历也不算曲折,但却很离奇,若不是碰到了自己,荀采恐怕早已香消玉殒。

  “友若,说起来令妹也是的,为何留了此物与某,临走前还说了那一番话,这不是让旁人心生误会吗?”

  “子初以为,你手中银簪是何物?”

  林朝笑道:“不就是一件银发饰吗,有何稀奇。”

  银首饰在普通百姓家里确实稀罕,但对于颍川荀氏来说,应该算不上珍贵。

  荀谌却极为慎重地摇了摇头道:“银首饰固然不算稀奇,但此物乃是当年某大母仙逝之前,传给从妹女荀的念想之物,意义非同小可,不是寻常物件可以比拟的。”

  这个时代,大父大母就是对爷爷奶奶的尊称。

  而从妹,就是堂妹的意思。

  一听说是荀谌的祖母临死前传给荀采的,林朝马上就感受到了这支银簪的分量,手上都感觉沉甸甸的。

  “此物太过贵重,某不敢受,还请友若带回去还给令妹。”

  林朝说着,将手中银簪双手奉上。

  荀谌却没有接,而是开口说道:“子初,此物乃是女荀最钟爱之物,她如今赠与你,便等于把自己也托付给了你,某又如何收回?”

  “这……”

  “怎么,子初你以为,方才女荀那番话是在与你说笑?”

  说到这里,荀谌的面色又变得不好看了。

  “额,不敢不敢。”

  林朝连忙摆手道。

  “唉,某这从妹聪慧博学,又善音律技艺,若非女儿身,必能成就一番功业。”荀谌叹息道,“但就是性情太过刚烈,为人太过守理。”

  林朝听到这里,看了一眼手中的银簪,又想起荀采宁死也不愿受辱,不由得点了点头,表示赞同。

  “子初,你方才说过,昨夜你二人曾坦诚相对。虽然是形势所迫,但终究对她名节有损……”

  “友若你可莫有乱说,某与令妹何曾坦诚相对了!某明明用衣物隔开,令妹换衣服的时候,某也是背着身子,可什么都没看到啊!”

  荀谌还没说完的时候,林朝急忙打断道,生怕这盆脏水泼在自己头上。

  “就算如你所说,半夜三更,孤男寡女,旁人会作何感想?子初难道不知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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