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98章 收下当狗_这个三国很核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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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什么,听你张燕的意思,是不愿意给玄德公当狗?

  真是岂有此理!

  张燕啊张燕,能给玄德公当狗,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,某劝你不要不识好歹!

  林朝冷笑一声,继续开口道:“平难如何行事,何须下问与某,只是某有一言,还请平难静听!”

  额……

  林子初这句话,怎么好像在哪听过。

  “林侯有何赐教?”张燕开口问道。

  “赐教谈不上,不过某以为,人生在世,当谨慎守成。虽光阴百载,却不可踏错一步。”林朝说到这里,嘴角划出一丝弧度,“昔年中山时,平难已然踏错一步,今日难道还看不清脚下之路?”

  当狗就是你的宿命,乖乖接受吧。

  要么你自己接受,要么我帮你接受!

  这是威胁吗?

  张燕望着林朝那满是笑意的眼睛,目光却无比冰冷,几乎感受不到一丝温度。

  好吧,这的确是威胁。

  可明知道这是威胁,张燕也不得不从。

  昔年中山时,他麾下兵力远超刘备,尚且被打得损兵折将。如今刘备手握一州之地,麾下兵力数倍于己,如若不从,以林子初之恶毒,必然不会善罢甘休。

  可真要依附在刘备之下,张燕又有些不甘心。

  天杀的林子初,果然一遇到他就没好事!

  此时,张燕已经后悔来会盟了。

  见张燕犹豫,林朝又开口催促道:“如何行事,还请平难速速决断。”

  也罢,就暂时先依附他刘玄德麾下吧!

  一切等讨董结束再说。

  胳膊毕竟拧不过大腿,张燕心中叹息一声,脸上却露出了灿烂的笑容,开口道:“自中山一别,某早就想拜见玄德公了,还请林侯前面带路!”

  林朝大笑,紧紧拉住张燕的手,激动道:“好,好,难得平难如此忠心汉室,待得剿灭董贼,玄德公必表奏天子,为平难请功!”

  论起演技,酸枣大营里面的每个人都不会差。

  这边林朝因为张燕的加入,激动地仰天大笑。

  而张燕也以受宠若惊的模样,来表示对刘备的顺从。

  两人携手并进,往刘备大营走去。

  可就在这时,身后忽然传出一道声音。

  “二位,请留步!”

  这个声音听上去中气十足,粗壮厚重,表明声音的主人绝非泛泛之辈。

  林朝顿时有些不爽了。

  这句话……

  明明是我算计别人时候的专用开场白,怎么今日还被人盗用了!

  扭头一看,却是跟着张燕同时来到的,另一路大军的首领,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,手持两把手戟。

  这一路说是大军,其实不大确切,因为只有一两千人马。

  当然,这也是等他们走近了,林朝才发现的,因此并没有放在心上。

  听到声音之时,林朝就有些不爽。扭头看到为首之人后,林朝更不爽了。

  此人年纪与自己相当,但是……他却有一把长长的胡子!

  就算与美髯公关羽相比,也只短了一丢丢。

  都是二十来岁,为何我面白无须,你却长髯飘飘?

  这能忍?

  “足下有何事?”

  林朝冷着脸,开口问道。

  尽管林朝表现出的态度非常冷淡,但此人却不在意,下马走了过来,抱拳道:“方才听到两位相谈,某这才唐突发问,还请恕罪。敢问阁下,可是徐州牧玄德公麾下之臣?”

  “是又如何?”

  林朝依旧不咸不淡地答道。

  此人闻言大笑道:“某乃太史子义,此行是受北海太守孔文举所托,前来助玄德公一臂之力!”

  太史子义?

  太史慈!

  怪不得有如此……如此漂亮的胡子!

  果真是相貌堂堂,一表人才!

  林朝心中赞叹道。

  “某乃林子初,现忝为玄德公麾下长史。”

  林朝冲太史慈拱手笑道,然后一把拉住了他。

  “子义远道而来,必然辛苦,快快随某入帐歇息!”

  林朝满脸热情的笑容,前后态度变化之快,让太史慈甚为惊愕。

  但林朝却不在乎,只是拉着他往大营中走,片刻都不肯放手。

  嗯,下一任贴身护卫,总算找到了。

  痔疮犯了,只要一坐下来,屁股就疼。

  先咕一下,养好屁股再说……

  再献祭一本书三国:我败成最强猛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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